学生转系(专业)、转学管理办法
时间:2019-06-01 点击: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转系(专业)、转学管理办法
(本办法根据yl23455永利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提出)
一、转系(专业)、转学的条件
1、学生确有专长、转系(专业)、转学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和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系(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或其他高等学校开设而yl23455永利没有开设的专业学习者;
3、学院因专业调整或停办,致使休学和停学期满复学的学生、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不转系(专业)或不转学无法继续学习者;
4、根据就业制度的改革,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变化,必要时学校可适当调整部分学生的专业。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转系(专业)或转学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因身体原因除外);
2、由专科转为本科者,由一般院校转入重点院校者;
3、本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或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者;
4、师范专业学生申请转入yl23455永利者;
5、在校期间已有一次转系、转专业记录者;
6、非英语和艺术设计专业的学生,而要求转入英语和艺术设计专业;
7、转入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而在校时英语平均成绩未达80分以上者;
8、转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和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而在校时数学平均成绩未达80分以上者。
9、在他校有过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10、未通过的学分累计已达12个学分者。
三、转系(专业)、转学具体手续
1、学生在本院范围转系(专业),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系和转入系签署意见,教务处审核,报分管院长批准,学生处备案。转系(专业)须缴纳一定费用。
2、申请转出本院者,须经学生所在系同意,按规定交纳转学费,由教务处审核,学生处会签,分管教学院长同意后,发出同意转出并编有文号的公函和有关学籍材料;转入外省的需报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后发函向拟转入学校联系。经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主管高教部门批准,方可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3、申请转入本院的学生,须首先提供在校成绩单、系级鉴定、录检表、体检表同时由原所在学校提供同意转出的公函和学籍材料。外省学生需经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教主管部门批准,经yl23455永利拟转入系同意,教务处初审合格后,学生处会签,经分管教学院长审批,并按规定交纳转入费后,yl23455永利出具同意接收并编有文号的报告,经省教育厅批准,方可按规定办理转入手续。
4、凡申请转学、转专业的学生未批准之前,必须在原校或原专业学习,不得先到拟转入学校(专业)试读,后再办转学手续。
5、转学、转系(专业)的学生,成绩考核均应按转入专业的教学计划所开设的课程要求,所缺学的课程须进行重修和考核。并按规定缴纳费用。因转系(专业)带来的教材问题,由学生自行解决。
6、学生转学、转系(专业)学习,必须修完转入系(专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规定的学分方可发给转入系所属专业的毕业证书。学生转学后第一年不享受奖学金,第二年起方可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7、学生转学、转系(专业)手续,应在每学年开学前一周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