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建设负责人制度
时间:2019-06-01 点击:
课程建设负责人制度
为加强我系的学科建设和课程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 确定课程建设的范围
核心课和专业主干课,每一门课确定一名负责人。
二、 课程建设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1、 热爱本课程的教学,教学效果好
2、 具有讲师以上职称
3、 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三、 课程建设负责人的职责
1、 编写、修订本课程的教学大纲
2、 组织本课程的教改教研
3、 组织本课程教学参考资料的编写
4、 制定每学期的教学日历
5、 协助教研室主任组织该课程的集体备课、听课、评课
6、 组织本课程的期末测试制卷、阅卷、分析试卷工作
7、 完成系领导与教研室主任交办的与课程建设有关的其他工作
四、 课程建设负责人的待遇
1、 优先参加本科程进修,研讨会议
2、 比照有关人员折算一定的工作量,参加系年终分配。
五、 第一批课程建设目录
金融教研室:政治经济学 西方经济学 计量经济学
国际金融 证券投资 货币银行学
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 中央银行学 财政学
国贸教研室:国际经济学 国际贸易理论 国际贸易实务
本制度解释权属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9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