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导和主持全院行政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与政策、学校的规章制度与行政指令,组织完成学校下达的专业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及其他任务。
2.根据学校教育事业发展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主持制订学院发展规模、办学形式、专业设置、教学运行、学科建设、实验实训、教改教研、教师队伍、招生就业、学术交流等行政规划和年度计划,报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3.组织落实学校下达的专业教学任务,指挥、协调“培养方案、教学条件、课堂教学、教研科研、实训实践、教风学风、毕业论文”等专业人才培养链的运行,搞好各个环节的组织管理,保证人才培养质量。
4.主持院务会议,研究、处理教学、科研等方面重大问题,协调学院党、政、工、团等各方面的工作关系,保证完成教学科研任务。
5.认真搞好教职工队伍建设。按照管理权限,做好教职工培训、考核、奖惩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6.关心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组织开展育人活动、第二课堂活动,协同党总支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7.负责院专项建设经费的申报,用好各项经费。
8.组织领导本院资产管理、安全保卫、信息管理等工作。
9.关心本院教职工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协同党总支做好他们的思想政治工作。
10.组织、检查本院人员全面履行工作职责,执行学校的考核、奖惩制度。
11. 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020-09-21